《经济科学》
原标题:文旅部:科学动态调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恢复开放时间和项目
文化和旅游部网站9月28日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现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2020年9月22日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第二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示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做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防疫优先、措施到位、创新服务,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灵活有效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二)坚持科学防控。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情况,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精准防控,坚持“一馆(站)一策”,科学动态调整恢复开放的时间和项目。
二、基本要求
(一)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部门责任,加强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指导;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完善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确保有效实施。
(二)防控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的,建议暂时关闭场馆。发现可疑症状员工或病例的场馆,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暂时关闭场馆,待情况得到控制后再恢复开放。
三、防控措施
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要遵守当地防疫要求,结合实际,重点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场馆防控
1。做好消毒清洁。对公共区域(如大厅、书刊借阅区、展厅、排练厅、培训教室、食堂、楼梯间和卫生间等)、办公区域(如办公室、会议室等)和书报刊、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2。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3。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4。加强防控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5。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二)员工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