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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募兵制度有多科学? 全民皆兵还比西方至少

来源:经济科学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5

从古至今,一个国家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军队,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而一支军队的战斗力强弱与士兵身体素质的高低,有密切关系。在古代,一个男性成年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士兵,需要符合当时征兵的要求,才能披坚持锐,建功立业。

中国古代的早期军队,采用寓兵于农的形式。军队由平民和奴隶组成,以铜质农具作为兵器,真正的兵器由国家管理,战时发给士兵,称为“授兵”或“授甲”。《夏书﹒甘誓》中,记录了夏王启与有扈氏甘地的原野上发生激战。当时作战,以步战和车战结合,步兵为主,战车为辅。到了商朝,实行“兵农合一”。成年男子平时种地,战时当兵。战争中普遍使用战车,一车两马或四马,车上甲士3人,随车步兵15人,总计18人,作为一个基本作战单位。


西周军队_图

在西周时期,据《周礼》记载:“五人为伍,五伍为两,五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从那时起,军队被称为“队伍”,“入伍”成了参军的代名词。当时一辆战车通常配备四匹马。每车载3名甲士,按左、中、右排列,分别负责射箭、驾车、击刺,同时,还配有7名车下甲士,15名步兵,总计25人,为一步兵两(辆)。

西周实行“乡遂制”。离都城100里内,是持有“城镇户口”的国人和乡人,100里以外类似于如今的农村,以及高级干部的封地。国人和乡人可以服兵役,但是由于出身不同,从事的兵种和所受的待遇也不尽相同。“甲士”首选贵族子弟,可以乘坐战车,冲锋陷阵。而“步兵”由平民充当。

随着时间的推移,春秋时期的野人也要服兵役了。根据著名的《司马法》的记载,“一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装五人,(厩)养五人,樵汲五人。轻车七十五人,重车二十五人。”当时一辆战车配备的成员多达七十五人,涉及甲士、步卒、伙夫、服装、饲养、打柴、汲水等不同岗位。国人和乡人负责完成一线战斗任务,野人属于后勤工作人员。户口不同,所在岗位也不相同。


战国士兵_图

战国时期,各国实行郡县征兵制。征兵对象以青壮年为主,妇女老弱为辅。征兵的标准不再有户口限制,男子只要年满17岁或者身高五尺,两者满足其中之一就要服兵役。如秦国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名义上士兵的服役期限是三年,服役期满便可回家。然而随着战国后期战争规模不断扩大,各国往往通过各种法律,肆意延长服役期限。当地的郡守和县令可以征集本地区的适龄男子入伍,并且成为这支军队的统帅。当时有两类人可以免除兵役,一类是监门逆旅(泛指商人,有争议)、另一类是赘壻后父(指赘婿)。在战事紧急,妇女老弱也要参加兵役,尤其是防御战和守城战。她们负责士兵的伙食供应、修葺城墙等后勤事务。

秦朝沿袭了战国时期的征兵制度。从《睡虎地秦墓竹简》记录的情况看,男子17岁“傅籍”(登记在册),直到60岁才能免役。当时还经常用罪犯和奴隶充作士兵,称为“谪戍”。秦朝十分重视士兵的战斗技能。不仅对考核最差的士兵进行处罚,负责相关训练的官吏也会受罚。


汉代军队陶俑_图

汉朝的兵制是全民皆兵,比西方至少早一千年。国内年满23岁以上的男子,一律开始服兵役。兵役分为三种:一种是中央军,称为“卫”,第二种是边防军,称为“戍”,第三种是民兵,称为“役”。20岁由“役”开始,三种军种轮流服役。“卫”兵每年一换。其待遇相当优厚,来回旅费、日常温饱均由国家报销,而且报到和退役,皇帝还设宴款待。“戍”兵与“卫”兵恰好相反,一切费用自理。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指的边疆是封国的边疆,而不是国家的边疆。所以戍兵的期限,却只有三天,加上两天的往来路程,前后不过五天。

三国时期,战争频仍,募兵方式以世兵制、征兵制和募兵制为主。曹魏建国前后,主要的兵役制度是世兵制。这种制度将士兵家属集中管理,便于控制,形成军户。军户实际上是职业兵制度,年老力衰也不能免役。有记载显示,魏文帝曾一次“欲徙冀州士家10万户实河南”。直至南北朝时期,仍以世兵制作为主要募兵制度。